男女两性能结为美满良缘者,双方之配婚条件必须全方位相配始能达成愿望,如有一项或数项不相配者,均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婚姻的幸福美满。例如,高矮胖瘦亦为配婚条件之一,不但对婚姻之幸福美满有重要关系,并对所生育之子女是否优秀亦有密切关系。
所谓高个配高个,系指男女双方之身高,均在一百七十公分以上之谓。因男女双方身高一般,健康体力必定一般,如再加上兴趣一般,则夫妻之问自然互助互勉,同甘共苦,相亲相爱,丁财两旺。但仍然需要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官、十二起骨均相配,婚后始能百分之百幸福美满,否则婚姻之美满程度减分论。
如以一般庸俗之眼光来看,高个与高个配婚,始可谓郎才配女貌,羡煞人也,如高个与矮个配婚,则定会被人讥笑为阴差阳错或阳差阴错之结合,但是,如以优生学的观点来看高矮配,乃绝妙之配。因高个大多体格壮健,矮个大多头脑聪慧,两者配婚,可互相吸取彼此之优点,所生育之子女,自然健康、智慧、个性三者均优,而成为国家社会栋梁之材。但仍然需要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宫、十二起骨均相配者,婚后始能百分之百幸福美满,否则婚姻之美满程度减分论。
矮个配矮个——不吉
身高150厘米以下之身材,不论男女均可称之为矮个,男女配婚,除非其人有侏儒之血统,均忌矮个配矮个。虽然矮个与矮个配婚,男女身高一般,健康体力定然一般,再加上兴趣一般,则夫妻之间同病相怜,相敬如宾,自然不在话下。然而所孕育之下代,必定身体更加矮小,头脑亦难言聪慧,甚或生育畸形缺陷之子女,或生育健康、智慧、个性均不优良之子女,则贻害家庭社会大矣。故矮个与矮个配婚,即使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官、十二起骨均相配亦应避免结为夫妻。
胖子配胖子——不吉
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以下,体重超过一百公斤者,均可谓之为肥胖之人,男女配婚如肥胖人配肥胖人,双方均有生活不便之憾,即使两情相悦,房事亦难协调,彼此之间难享闺房之乐,严重者,并难生育子女。日久双方感情必然疏离,婚姻破裂难免。故肥胖人与肥胖人配婚,即使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官、十二起骨均相配者,亦应避免结为夫妻。
胖子配瘦子一吉
不论男胖女瘦,或女胖男瘦均为吉配。因男女一胖一瘦,可互补生活上之不便,在夫妻房事上言,亦较男女双方均为胖子来得协调。因此,夫妻婚后,琴瑟和呜,兴家创业,所育子女,亦必优秀。但仍然需要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宫、十二起骨均相配者,夫妻婚后始能百分之百幸福美满,否则减分论。
瘦子配瘦子—一吉
吾人适度之体重,一般系以身高为衡量之标准,例如身高为一百六十公分,体重以六十公斤为适宜,超过太多者为过胖:不足太多者为过瘦,但过胖过瘦均与人体之五形质素有关,如非因疾病招致,则与人之健康应无大碍。男女配婚,如双方均系瘦子而又健康之人,夫妻婚后,必然情投意合,相敬如宾,所育子女,亦必优秀。但仍然需要五形、五官、三停、六府、十二宫、十二起骨相配,夫妻婚后始能百分之百幸福美满,否则,婚姻美满程度减分论。